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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它凭何入选?

2023-11-06 20:19

60年前,“枫桥经验”树立了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近年来,面对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咸安区向阳湖镇司法所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探索民主议、专业审、共同管的乡村合同纠纷化解新模式,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合议共管”工作法,为乡村振兴激发了新活力,为基层治理探索了新路径。

日前,向阳湖镇司法所被中央政法委选为全国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突出问题导向,紧贴民心解民忧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向阳湖镇是一个农业大镇,随着发展步伐加快,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热情日益高涨,随之而来的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群众反映强烈。

在参与调解农村合同矛盾纠纷过程中,时任向阳湖镇司法所所长马登平深切感受到广大农民对“霸王合同”“问题合同”深恶痛绝,这类合同已成为影响基层稳定的“定时炸弹”。

由于法治观念不强、经济利益驱使等原因,口头合同、违法合同,不在少数。有一个村组水塘出租合同,承包期限竟然是“无限期”,村民多次上访。

这样的合同,老百姓能没有意见吗?

从2018年起,向阳湖镇司法所积极配合向阳湖镇党委政府,摸索出了“合议共管”工作法:充分发动群众,民主议、共同管,引用法治化理念实施专业审,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农村合同矛盾纠纷。

重中之重,是把好“三关”:

——把好合同关。村组合同签订前由司法所统一把关审查,再通过招投标等方式依法签署合同。

——把好公章关。村小组公章由村委会代管。重大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

——把好制度关。建立健全农村三资领域合同管理范围、签订、监督等一系列制度。

强化关口前移,发动群众解难题

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对群众最关心的合同问题,向阳湖镇司法所坚决做到70%以上群众参与评议,参与群众70%表决通过方可施行。新修订的合同,民主集体议;有争议的合同,多方商量办;不规范的合同,专家参与审;未履行的合同,依法兑现好。

村民胡某私下与5个组长签订村组鱼塘承包合同,村民反映面积不实、价格过低。司法所审查发现,合同存在大量问题,且未经过群众公开评议。

群众的事情,必须由群众作主!司法所配合镇综治中心认真研究资料,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查证,一个湾子一个湾子走访,一个当事人一个当事人反复沟通。20多天,他们走访了上百户群众,召开了十几次屋场会,终于达成了共识,修订了合同,化解了积怨,为村集体增加收入100多万元。

村民刘某在租赁集体房屋到期后提出不合理的装修补偿要求并拒绝腾退,经过乡贤、村干部、律师等联合上门讲情讲法后,顺利腾退场地。该场地随后被公开租赁给另一企业,村集体收入增加近30万元。

在推行合议共管工作法时,镇里充分发挥法律、行政、社会力量,对订立合同的利益分配、人员管理、风险管控等依法规范,达到市场主体与群众利益双赢。

倡导共建共享,法治惠民谱新篇

这几年,向阳湖镇全力推行“合议共管工作法”,村组合同签署的“小微权力”被彻底“关进了笼子”。

从2021年起,向阳湖镇去存量、遏增量、防变量,审核了505份村组合同,及时纠正了300多份不规范合同。如今,村里每一份合同都能光明正大贴在公示牌上,村干部的烦心事也少多了。

管好小合同,解决大问题。

全镇合同类矛盾纠纷直线下降,无一例上升为诉讼案件,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

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现在经常有老百姓拿着生意合作的合同找司法所帮忙审核。

集体收入大幅增加。仅近两年来通过规范各类合同,全镇村集体收入增收一千多万元。

发展环境大变样。集体资金搞活了,有的村修起了文化小广场,有的村刷黑了主通道,有的村建好了篮球场。

合议共管工作法取得立竿见影的实效,并逐步推广开来。如今,它已深得群众信赖、干部认可,在群众干部之间搭起了基层治理的“新枫桥”。

(来源:咸宁日报 编辑:舒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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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前,“枫桥经验”树立了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近年来,面对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咸安区向阳湖镇司法所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探索民主议、专业审、共同管的乡村合同纠纷化解新模式,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合议共管”工作法,为乡村振兴激发了新活力,为基层治理探索了新路径。

日前,向阳湖镇司法所被中央政法委选为全国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突出问题导向,紧贴民心解民忧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向阳湖镇是一个农业大镇,随着发展步伐加快,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热情日益高涨,随之而来的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群众反映强烈。

在参与调解农村合同矛盾纠纷过程中,时任向阳湖镇司法所所长马登平深切感受到广大农民对“霸王合同”“问题合同”深恶痛绝,这类合同已成为影响基层稳定的“定时炸弹”。

由于法治观念不强、经济利益驱使等原因,口头合同、违法合同,不在少数。有一个村组水塘出租合同,承包期限竟然是“无限期”,村民多次上访。

这样的合同,老百姓能没有意见吗?

从2018年起,向阳湖镇司法所积极配合向阳湖镇党委政府,摸索出了“合议共管”工作法:充分发动群众,民主议、共同管,引用法治化理念实施专业审,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农村合同矛盾纠纷。

重中之重,是把好“三关”:

——把好合同关。村组合同签订前由司法所统一把关审查,再通过招投标等方式依法签署合同。

——把好公章关。村小组公章由村委会代管。重大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

——把好制度关。建立健全农村三资领域合同管理范围、签订、监督等一系列制度。

强化关口前移,发动群众解难题

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对群众最关心的合同问题,向阳湖镇司法所坚决做到70%以上群众参与评议,参与群众70%表决通过方可施行。新修订的合同,民主集体议;有争议的合同,多方商量办;不规范的合同,专家参与审;未履行的合同,依法兑现好。

村民胡某私下与5个组长签订村组鱼塘承包合同,村民反映面积不实、价格过低。司法所审查发现,合同存在大量问题,且未经过群众公开评议。

群众的事情,必须由群众作主!司法所配合镇综治中心认真研究资料,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查证,一个湾子一个湾子走访,一个当事人一个当事人反复沟通。20多天,他们走访了上百户群众,召开了十几次屋场会,终于达成了共识,修订了合同,化解了积怨,为村集体增加收入100多万元。

村民刘某在租赁集体房屋到期后提出不合理的装修补偿要求并拒绝腾退,经过乡贤、村干部、律师等联合上门讲情讲法后,顺利腾退场地。该场地随后被公开租赁给另一企业,村集体收入增加近30万元。

在推行合议共管工作法时,镇里充分发挥法律、行政、社会力量,对订立合同的利益分配、人员管理、风险管控等依法规范,达到市场主体与群众利益双赢。

倡导共建共享,法治惠民谱新篇

这几年,向阳湖镇全力推行“合议共管工作法”,村组合同签署的“小微权力”被彻底“关进了笼子”。

从2021年起,向阳湖镇去存量、遏增量、防变量,审核了505份村组合同,及时纠正了300多份不规范合同。如今,村里每一份合同都能光明正大贴在公示牌上,村干部的烦心事也少多了。

管好小合同,解决大问题。

全镇合同类矛盾纠纷直线下降,无一例上升为诉讼案件,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

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现在经常有老百姓拿着生意合作的合同找司法所帮忙审核。

集体收入大幅增加。仅近两年来通过规范各类合同,全镇村集体收入增收一千多万元。

发展环境大变样。集体资金搞活了,有的村修起了文化小广场,有的村刷黑了主通道,有的村建好了篮球场。

合议共管工作法取得立竿见影的实效,并逐步推广开来。如今,它已深得群众信赖、干部认可,在群众干部之间搭起了基层治理的“新枫桥”。

(来源:咸宁日报 编辑:舒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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