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3年10月份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咸安区以得分93.3分排名第一,赤壁市以得分91.39分排名最后。
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
城市管理工作月度综合评价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0月16日至21日对各县(市)建成区和咸安区、市中心城区的市区建成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评价内容为环境卫生、人行道秩序、立面空间、停车管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文明施工、垃圾转运站、运输车辆管理、公园、水域、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医院、社区(居民小区)、住宅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等。综合评价采取第三方暗访的方式,实施检查、抽查和巡查,按照相关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价。
各地对照自行制定的综合评价实施方案,采取实地检查、抽查和巡查的方式,按期对所辖乡(镇、办)集镇建成区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二、综合评价得分及排名情况
(一)7个评价区域排名及得分:
(二)各地所辖乡(镇、办)综合评价首末名及得分:
三、综合评价反映的主要问题
在本次暗访抽检中,7个评价区域共发现各类问题1310处,与上月相比略有减少,综合评价得分为92.38分,得分提高了0.11分。其中:城市管理工作问题数量为615处,与上月相比减少了41个,综合平均分为92.05分,得分提高了0.11分。“红色物业”全覆盖问题数量为695处,与上月相比,问题数量增加了49个,综合平均分为95.29分,得分提高了0.11分。
(一)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实地检查情况来看,本月“环境卫生”类问题数量最多,共有169处,占全市问题总数的27.48%;其次是“人行道秩序”类问题共有121处,占全市问题总数的19.67%;第三是“社区(村)周边”各类问题,共有68处,占全市问题总数的11.06%;第四是“立面空间”类问题,共有61处,占全市问题总数的9.92%;第五是“市政设施”类问题,共有60处,占全市问题总数的9.76%。
1、本月“环境卫生”类问题持续居高。此项问题数共有169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27.48%,问题数量较上月有所减少,仍持续居高。其中:“道路沿线存在卫生死角、垃圾积存,道路边角部位、窨井盖、雨水箅周围有污渍、尘土、积水”项问题数有59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9.59%,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16个,环比增长37.21%;“路面、绿化带、行道树穴有果皮、纸屑、塑料袋、烟头(≥5个平方米)等废弃物”项问题数有81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的13.17%;“路缘石、交通护栏、隔离墩干净整洁,绿化带、行道树穴无垃圾积存、卫生死角”项问题数有21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3.41%;“垃圾箱(桶)完好无破损、干净整洁、无垃圾外溢”项问题数有6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的0.98%。
2、本月“人行道秩序”类问题较为突出。此项问题(含停车管理)数共有176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28.62%。其中:“无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流动商贩)现象”项问题数有62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10.08%,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34个,环比增长121.43%;“无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含共享单车)”项问题数有13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2.11%,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4个,环比增长44.44%;“无机动车侵占人行道违规停放现象”项问题数有42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6.83%,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12个,环比增长40.00%;“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被违规占用现象(乱堆乱放杂物),无废弃立杆”项问题数有48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7.80%;“道路两侧无乱牵乱挂、晾晒物品现象”项问题数有11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1.79%。
3、本月“社(小)区周边”背街小巷中的各类问题不可小觑。此项问题数共有68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11.06%,数量较上月相比略有增加。其中:“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设置牢固可靠,无破损、缺字少画、一店多招牌、楼顶发光字、乱设移动灯箱广告和店招现象”项问题数有6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0.98%,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5个,环比增长500%;“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平整、畅通,地砖铺装牢固、平整,无明显松动、破损、缺失,无泥土裸露,无明显坑洼不平和路面积水现象”项问题数有6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0.98%,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4个,环比增长400%;“绿化美观整洁,无缺株、死株、空株、危树危枝,黄土裸露(1㎡及以上)现象”项问题数有2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0.33%,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2个,环比增长200%;“无大型立柱广告、楼顶广告”项问题数有1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0.16%,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1个,环比增长100%;“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项问题数有4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0.65%,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1个,环比增长33.33%;“道路沿线无卫生死角、垃圾积存,道路边角部位、窨井盖、雨水箅周围有污渍、尘土、积水”项问题数有11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1.79%。
4、本月“立面空间”项问题反弹较大。此项问题数共有61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9.92%,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31个,环比增长103.33%,反弹较大。其中:“沿街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现象;临街施工围挡规范”项问题数有4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0.65%,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3个,环比增长300.00%;“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设置牢固可靠,无破损、缺字少画、一店多牌、楼顶发光字、乱设移动灯箱广告和店招现象”项问题数有43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6.99%,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30个,环比增长230.77%;“无乱张贴小广告、乱涂画现象”项问题数有3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0.49%,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2个,环比增长200.00%;“路灯照明、景观亮化无缺失、损坏现象”项问题数有8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1.30%,数量较上月相比增加了5个,环比增长166.67%。
(二)“红色物业”全覆盖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实地检查情况来看,本月“专管型小区”问题最多,共有321处,占全市问题总数的46.19%;其次是“托管型小区”,共有275处,占全市问题总数的39.57%;第三是“自管型小区”,共有99处,占全市问题总数的14.24%。其中:环境卫生、公共区域保洁、“生活垃圾”项问题数有442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的63.60%;房屋管理、绿化管理类、设施设备管理类“标识规范”等项问题数有155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22.30%;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类“电动车管理”项问题数有98个,占全部指标问题数的14.10%。
附件:2023年10月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情况一览表
同日,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通报了《咸宁市城区2023年10月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
2023年10月,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共接报城市管理问题案件4916宗(巡查上报2173宗,微信公众号随手拍上报1319宗,智能预警248宗,专项普查75宗,执法上报852宗,自行处置上报1094宗),公众举报率26.83%,处置率99.20%。
10月份,数字城管平台案件总数量较上月略有减少,案件处置率有所提升,综合评分提高了0.35分。个别单位案件处置情况仍不够理想,综合评分不可乐观。
市城区2023年10月份数字城管案件处置综合评分90分以上单位依次为:市城管执法委、咸安区、市住建局、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交通运输局、中国电信咸宁分公司、市民政局等9家单位。
城市事件问题立案前5位:市容环境2476宗、街面秩序899宗、宣传广告500宗、施工管理212宗、拓展事件146宗。
城市部件问题立案前5位:公用设施262宗、拓展小类165宗、交通设施58宗、市容环境设施47宗、园林绿化设施47宗。
(来源:云上咸宁 编辑:董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