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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人民法院:公正裁判解纷争,判后答疑促履行

2024-03-20 16:34 咸安区融媒体中心  

云上咸安报道 近日,咸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法官主动判后答疑,提升了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接受度、认可度,促使被告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2月,武汉某汽车服务公司将一辆奔驰车出租给赵某使用,约定月租金一万元。赵某支付三个月租金,租赁日期至2023年5月。2023年6月,赵某将车返还给汽车服务公司,该公司发现车辆受损,花费2万元维修。汽车服务公司要求赵某支付车辆修理费、维修期间租金损失费等共计5.5万余元,赵某不同意,该公司便诉至法院。

咸安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民二庭庭长梁劲松迅速梳理案件材料,在认真审查证据、准确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曲直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赵某支付汽车服务公司租金1万元、车辆维修费2万元,合计3万元,驳回了原告主张的车辆加速折旧费等诉讼请求。

宣判之后,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梁劲松主动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从查明的事实到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将“法言法语”变为容易理解的群众语言,引导双方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内容。

“您这样一解释,我就明白了,我心服口服,这笔钱确实应该我出......”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2024年3月15日,赵某履行法定义务,将2.3万元转给了汽车服务公司,并承诺剩下的钱两个月内付清。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工作的追求。下一步,咸安区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做好司法审判的“后半篇文章”,做深、做细、做实判后答疑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讯员:陈桥 编辑:方焱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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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报道 近日,咸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法官主动判后答疑,提升了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接受度、认可度,促使被告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2月,武汉某汽车服务公司将一辆奔驰车出租给赵某使用,约定月租金一万元。赵某支付三个月租金,租赁日期至2023年5月。2023年6月,赵某将车返还给汽车服务公司,该公司发现车辆受损,花费2万元维修。汽车服务公司要求赵某支付车辆修理费、维修期间租金损失费等共计5.5万余元,赵某不同意,该公司便诉至法院。

咸安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民二庭庭长梁劲松迅速梳理案件材料,在认真审查证据、准确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曲直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赵某支付汽车服务公司租金1万元、车辆维修费2万元,合计3万元,驳回了原告主张的车辆加速折旧费等诉讼请求。

宣判之后,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梁劲松主动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从查明的事实到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将“法言法语”变为容易理解的群众语言,引导双方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内容。

“您这样一解释,我就明白了,我心服口服,这笔钱确实应该我出......”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2024年3月15日,赵某履行法定义务,将2.3万元转给了汽车服务公司,并承诺剩下的钱两个月内付清。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工作的追求。下一步,咸安区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做好司法审判的“后半篇文章”,做深、做细、做实判后答疑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讯员:陈桥 编辑:方焱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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