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 (通讯员 毕金高)4月19日上午,双溪桥镇政府收到区环指办转发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2018]3-D0418060号信访举报案件后,双溪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汪性智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立即组建专班调查整改到位。
4月19日下午,双溪桥镇政府联合区环保局组建调查专班,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对[2018]3-D0418060号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该镇杨堡村二组废旧颗粒加工厂污染空气、废水直接排入杨堡河的问题,调查专班实地察看,发现该颗粒厂无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简陋,不符合有关环保标准,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现场下达《关于要求对双溪二级站塑料颗粒厂立即予以停止供电的函》,并对该厂供电设备进行强行断电查封,要求该厂在当天下午17点前必须停产整顿。同时,区环保局对该颗粒厂下达了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在30日内自行拆除生产设施。
4月20日,调查专班人员对该颗粒厂下达了查封决定书,对其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为坚决杜绝该厂死灰复燃,该镇已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压实了责任,并督促该厂区在限期内拆除生产设备和清除生产原材料。
编辑 刘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