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钱璇)无证驾驶还冲卡逃跑?大货车司机张某因逃避处罚最终却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5月27日晚,咸安公安分局依法对无证驾驶人员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5月27日下午,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横沟中队民警在107国道1314KM路段设卡执勤。15时许,一辆迎面而来的车牌为豫FA8**6重型半挂货车突然加速强行冲卡逃离,正在此处执勤的横沟中队民警当即驾驶警车进行追击,追上后强令其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
经调查,驾驶人张某并无机动车驾驶证,其在途径107国道横沟路段时发现有交警在路面执勤,因害怕被查出自己无证驾驶后受处罚,头脑发热驾车强行冲卡。
咸安交警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
编辑 刘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