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公 示
为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幼高办【2016】5号)和《关于切实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咸教字【2018】4号)要求,在幼儿园申报、各教育总支审查的基础上,区教育局对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资格条件,对提交资料的幼儿园进行了认证审核评估,确定咸安区永安桂竹幼儿园等16所幼儿园(名单见附件)为2018年度普惠性幼儿园。
为了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6月27日,望各方积极监督,有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715-8345059。
咸安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