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 吴虎、刘国洋报道 为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规定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8】8号)要求,近日,咸安区财政局对全区代理记账机构组织重点检查。
区财政局从本级管理的机构中按照成立时间、收入规模、客户数量的不同层次,抽取了8户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资格、内部控制、业务规范、执业质量、会计信息质量及记账机构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等内容。检查发现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存在专职从业人员配备不符要求、从业人员变更未及时报备、会计核算凭证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全等问题。目前,8户代理记账机构现场检查已顺利完成,区财政局已下达会计监督检查结论,并已告知被查单位具体问题和处理建议等,责令限期要求其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的实施,积极推动全区代理记账行业组织有序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实现代理记账行业服务高效,促进代理记账行业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更好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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