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23人。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了区长李文波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免去施继武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熊秋秀的咸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徐盛斌为咸安区司法局局长、徐建华为咸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新任职同志作了供职发言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咸安区规模以上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及视察报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田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志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沈芳兰、区政府办主任陈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杜新国、区经信局局长石深华、区人大代表余隆盛、陈丽华、镇方勇、林传华和乡镇办人大副主席(副主任)吴紫芬、黄晓华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