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降低和规范涉企收费,进一步为实体经济减负。李克强总理在会上明确要求:“国务院部门要带头治‘费’,切实起到‘以上率下’的作用。”
这意味着,新一轮清费降费启动,政府将以更大决心清理和降低涉企收费。对企业来说,收费多、收费乱是“心中永远的痛”,提起来都是眼泪汪汪的。
2016年,算得上是税制改革“大年”。营改增全面推开,全年减税超过5000亿元。这么大的减税力度,在近年来是少有的。但就是因为有“费”搅和在一起,减税的“快感”被冲淡了许多。不少企业根本分不清哪些是税、哪些是费,甚至质疑“税减了,为啥负担还是很重?”
就连知名的大企业,也有这样的疑问。比如前一阵子娃哈哈、福耀玻璃的老总,一开始都是说税负太重,后来一算细账才发现是费重。这两家都是制造企业,一个生产食品,一个生产玻璃,都不属于“营改增”的对象。因为,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制造业就是缴增值税,从来没有缴过营业税,不存在“营改增”的问题。而且,制造业的增值税税率一直就是17%,20多年就没有变过。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制造业的增值税税率还是17%,但肯定是减税的。就是因为可抵扣的范围扩大了:新增不动产都可以抵税,员工出差住宿也可以抵扣。在这种情况下,制造企业站出来说负担重,那就要好好分析一下,这负担重的根源到底在哪里?
这费那费压弯腰,降费还有很大空间
许多企业反映,各种收费项目繁多,而且征收不规范,加重了企业负担。对这个问题,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并对娃哈哈的缴费情况进行了核实。结果显示,2015年娃哈哈缴费项目为212项。这个结果一出来,很多人都被惊着了:涉企收费这么多!
仔细分析一下,政府收费是20多项,其他的主要是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协会商会会费。虽然政府的直接收费项目不多,但总体看收费项目还是太多了,降费还有很大空间。
实际上,2013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出减费降费措施,中央层面统一取消、停征、减免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496项,地方取消收费600项以上,2015年以来又出台了一系列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企业社保费用支出的举措。
但是,目前收费名目仍然较多,乱收费等问题依然突出,就连居民缴纳的水费、电费里,也附加了好几种费。
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这次,总理提出国务院部门要带头治“费”,就是要从源头上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和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要求部委要带头,是因为不少涉企收费背后,都可以看到政府部门的影子。规范和取消这些收费,需要破除部门利益、深化简政放权。比如,在上一轮清理收费中,很多地方取消了个体私营协会会费。原来企业缴纳这个会费,都是跟年检挂钩的,不交费就不能年检。推进简政放权之后,企业年检取消了,这个费就变成了自愿缴纳,甚至停收了。
有些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红顶中介”收费,原来就是政府部门收费。简政放权改革后,政府部门虽然不收了,但企业并没少缴,有些收费机构还是政府部门批准的。这些收费到底该不该收、该收多少,都需要做进一步的清理核实。这项工作要落到实处,需要各部委“以上率下”,好好清理一下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政府收费要有“明白账”,还要推进“收费法定”
很多人关心,新一轮清理规范收费,治理的重点是哪些?国家有什么“大招”?麻辣姐在这儿都给您梳理出来了。
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治理的重点:一是坚决取消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二是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三是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
规范的“大招”,有这么几项:一是尽快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举措,二是抓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三是切实减少涉企收费自由裁量权。
也就是说,政府收费要给企业一本明白账,保留的合理收费要列入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单上没有的,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一分钱也不能收!而且,这个清单将覆盖“中央、省、市、县”四级,收费项目有调整还要实行联动。收费清单,就是企业的保护伞!
国务院要求,各部门要负起责任抓紧清理,尽早给百姓和企业一个满意的交代,今年年底要让企业和百姓切实感受到清费成效。眼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对涉企收费进行新一轮清理规范,将研究提出取消、停征和减免一批涉企收费项目。
但也有人担心,在财政收入放缓的大背景下,政府清理规范收费,大力实施降费有戏吗?政府部门自己割自己的肉,能彻底吗?
“税收法定,收费也应当法定。降费要进一步规范化,该取消的要取消,该保留的也要说明为什么保留。”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清理收费不能像割韭菜一样,现在割掉一批韭菜,过一阵子又长出来了。降费需要加强法制建设,今年财政部将研究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就是在朝这个方向推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加大力度清费降费,目的就是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政府有权不能“任性”,除了税收法定,政府向企业收的每项费用都应该是法定的。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政府不能随便收费。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认为,国家应加快清费立税进程,切实将适合税收形式征缴的收费项目、基金项目改为税收。在明晰政府事权和规范政府支出的前提下,控制政府规模膨胀。(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