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刘洋)8月26日,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咸安区纪委监委迅速通过微信群、网站等第一时间进行转载、学习,掀起一股讨论研究热潮。
“《条例》是全体党员必须牢记和遵守的行为底线,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的最重要‘尺子’,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先学先行,认真领会。”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斌说。
“修订之后,第四章第二十七条具体地指出了失职渎职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的几种情形,体现了监委成立后纪法贯通的要求。”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涂纳新表示,要以新《条例》为指导,当好纪法贯通的“全科医生”。
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一室负责人滕珠则对新《条例》在第一章第五条的醒目位置正式加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感慨颇深。他表示,这是对“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一方针的再强调,提醒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监督执纪的过程当做挽救党员干部的过程,全面地分析违纪党员的具体情况,作出更加精准、更加恰当的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自己学习,还要带动身边的干部、群众一起学,使党员干部少犯错,群众利益少受损,营造全社会遵纪守纪的良好氛围。”温泉办事处纪委书记杨波介绍,该处第一时间精心印制了学习卡片,用前后对比的方式一目了然地呈现《条例》修订前后的变化,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和了解。
“新修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学习好、落实好《条例》是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首要任务。”该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合权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下大力气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宣传与贯彻执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咸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编辑 刘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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