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记者 胡晓轩 实习生 朱春梅)
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春桥带领市人大法制委、市住建委等负责同志来咸安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立法调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恢根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市场化运行情况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先后深入到官埠桥镇、向阳湖镇、汀泗桥镇等部分村组、垃圾压缩中转站,现场调研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置等情况。
调研组指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立法十分必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乡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更是广大农村群众迫切期望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调研组要求,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咸安区直相关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依靠人民群众,围绕制定《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通过立法,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推行分类,科学无害化处理,走出一条符合咸安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有效治理的新路径。
编辑 刘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