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8点30分,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对阮建国等23人涉黑案公开审理。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长达40分钟,起底了这个涉黑团伙的恶行。
检察院对阮建国、佘益功等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提起公诉。
经查,2010年11月,阮建国、佘益功、胡细华三人入股经营民康畜生屠宰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生猪定点屠宰经营。
为了垄断咸宁市咸安区集贸市场的生猪供应,他们通过暴力手段,禁止经营户到民康公司以外的屠宰场购买猪肉,严重破坏了当地生猪市场。
他们纠结了一帮“小混混”,成立了四五人一组的“地下稽查队”。一发现运送和经营“外埠肉”的人员车辆,就手持鱼叉、砍刀、匕首等凶器,在公路、小巷肆意打砸运肉车辆、扣押收缴“外埠肉”,甚至砍伤受害人。
在一次次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这个黑社会组织逐步形成“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层级结构清晰明确”的金字塔式结构:阮建国、佘益功是组织者,享有绝对“权威”;胡细华、刘明玉、盛周红是积极参与者,完成公司日常业务;钱帅、盛文、盛辉等是一般参与者,充当打手。阮建国给骨干成员发放工资、奖金,给作案的社会闲散人员提供佣金、报销作案车辆费用等等。
阮建国等人还通过行贿,公然安排人员“挂靠”到咸安区食药局稽查局分局当“内线”,以协管员的身份参加日常检查工作。
由于涉案人员人数较多,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记者邓伟 陈勇 通讯员 李星 陈诗傲)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