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幕乡双垅村村委委员陈某某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村出现财政供养人员吃农村低保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川村原副主任董某某在工作中履职不力,扶贫项目建设招标的建设单位无资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今年来,咸安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持续跟进、靶向整治,共追责问责176人。
据了解,咸安区纪委监委认真对照中央纪委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个方面12种表现,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制定《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等4个方面,重点对传达中央精神只做轰轰烈烈的面上工作,口号式、机械式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式传达;漠视群众利益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招商引资工作不重视,推动项目落地和建设过程中服务意识不强、跟踪服务不到位;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等11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为确保整治“疗效”,咸安区纪委监委采取领导班子挂点方式,推动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集中力量开展深入调研,摸清查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深刻剖析危害和根源,同时“以上率下”主动对问题“症结”进行精准施策、重点突破;综合运用驻点办公监督、重点立项监督、巡察监督、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监督检查方式,形成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在日常、管在日常的常态化监督模式;继续完善和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站、客户端”五位一体举报渠道,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表达诉求、反映问题、实施监督。
同时,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中发现的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坚持迅速查处;对整改“走过场”“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严肃问责,以实际行动推动和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截至目前,咸安区已对13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问题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发出监察建议书8份,督促整改有关问题27个,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整改不力被约谈,全区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刘洋、陈城)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