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森林公安局咸安分局快速破获两起滥伐林木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收缴违法木材20余立方米。
1月22日,桂泉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案,称有人正在咸安区桂花镇苏家坊村九组一处山垅内用油锯锯树。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有人正在一片杉树林内锯树。经核查,该处山林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办案民警立即对该行为予以制止,并将行为人带至分局调查。
经查,砍树人叫金某某,系桂花镇苏家坊村九组村民,长期以砍树为生。据金某某交代,该处杉树林是他从农户家中购买的,他因嫌办理采伐证麻烦,加之砍伐的山林距离屋场不易被人发现。抱着侥幸心理,他私自用油锯将山林内的树木进行砍伐,并将砍倒的杉树全部堆放在路边准备销售牟利。经林业工程师鉴定,现场砍伐杉树等树木331株,蓄积16立方米,已达到滥伐林木案刑事立案标准。目前,金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1月30日,咸安区汀泗桥镇林业管理站报案称:汀泗桥镇古塘村十一组一处天然林被人无证砍伐,数量较大,砍伐的树蔸部分已被挖机翻挖。为了防止嫌疑人毁灭证据,桂泉派出所民警立即冒雨驱车赶往现场。经林业工程师鉴定,现场砍伐树木288株,蓄积20立方米,已达到滥伐林木案刑事立案标准。经走访调查,该处山林系汀泗桥镇古塘村五组村民刘某某从该村十一组村民杨某某手中购买,刘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山林内的天然林杂木树进行砍伐。目前,刘某某已到案自首,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香城都市报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张炜)
来源: 咸宁新闻网
编辑 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