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警车被驾驶员开到住宅小区停放,这一幕被市民拍下并上传至云上咸宁问政平台。日前,这位涉事驾驶员已被咸安区法院辞退。
市民李某于2018年12月25日在云上咸宁反映,每天都能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鄂LA016警的警车每天都被开到咸安区浮山中小学书香雅苑小区里停放。咸安区法院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实。该院已经作出了责令违规驾驶员辞职的处理,现该驾驶员已辞职离开法院。
围绕这起违规事件,咸安区法院表示将认真总结经验,并整改到位:
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全院通报车辆违规停放情况,并组织驾驶员、用车单位和车辆管理单位学习八项规定和车辆管理制度,是每个司乘人员更加明确红线的位置,做到红线不能触碰,不敢触碰,不愿触碰。
2.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进步明确用车人、 用车单位、车辆管理单位的职责,完善对驾驶人员的管理,筑牢制度的篱笆。
3.加强车辆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充分运用车载GPS定位功能,全面安装GPS系统,安排专人监看车辆移动轨迹,加强对车辆运行的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车辆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违规使用车辆发生。
来源:云上咸宁
编辑 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