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张炜)近日,咸安区桂花镇高升村村民熊某某因开荒烧茅草引发山火,被咸宁市森林公安局咸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3月12日下午,桂花镇高升村发生森林火灾。森林公安民警到达现场时,山火仍然在燃烧,村民自发现场灭火,大火烧到晚上11时许才被扑灭。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发现,高升村村民熊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市森林公安局咸安分局多次传唤并通过村委会以及其亲戚劝熊某某投案自首,熊某某拒不归案。3月18日,该局依法对熊某某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将熊某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并发布悬赏通告。迫于压力,3月23日,熊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熊某某到案后,对自己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供认不讳。据熊某某交代,3月12日上午,她在自家荒地开荒种菜园,将事先砍倒的茅草归堆后点燃,最终引发森林火灾。
经林业工程师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的柏树、泡桐、楠竹面积203亩,精准灭荒新造林地887亩。3月23日,犯罪嫌疑人熊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编辑 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