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余勐) 小小火苗就能让山火爆炸式蔓延,滚滚浓烟足以让蓊郁青山变为灰烬。今年3月份,咸安区有两人因引发森林火灾被处罚。清明时节将至,警方提醒,祭祀方式千万种,勿以火小而点之,引发山火难控制,失火蹲牢泪两行。
导致森林火灾除了春季降水量少、气温回升快、空气干燥之外,大多是人为原因造成,包括辟荒烧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上月,咸安区就有两起人为原因引发了山火,且都是因为辟荒烧茅导致。
3月12日上午,咸安区桂花镇高升村发生森林火灾。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发现,高升村村民熊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8日,该局依法对熊某某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将熊某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并发布悬赏通告。3月23日,熊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调查,此次山火的原因是熊某某开荒种菜园烧茅草所致,熊某某当天将砍倒的茅草归堆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茅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此次森林火灾过火的柏树、泡桐、楠竹面积203亩,精准灭荒新造林地887亩。3月23日,犯罪嫌疑人熊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15日下午,咸安区大幕乡东源村发生一起山火。民警当天赶赴现场,经调查发现,此次火灾是由汪某清理防火线所致,当天,汪某某组织民工在咸安区大幕乡东源村十组陈家屋场后背山灭荒造林,因荒山茅草过多影响造林进度,为了清理防火线中间的茅草,便将防火线中的茅草聚成一堆点燃,不慎引发了山火。过火范围不大且均为荒山,依据《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汪某处以罚款3000元的林业行政处罚。
森林公安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引发山火,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都将被追责。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每年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全省森林重点防火期。在戒严期内严禁烧荒、烧草、烧桔梗、野炊、燃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