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4月16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刚刚发布的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度实施情况考核通报中,咸宁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此次考核是按照《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和《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试行)》的规定,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的。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有宜昌市、黄石市、鄂州市、咸宁市;良好等次的有神农架林区、襄阳市、恩施州、随州市、荆州市、十堰市、武汉市、潜江市、孝感市、黄冈市;合格等次的有天门市、仙桃市、荆门市。
据介绍,2018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祝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清单化、项目化、具体化要求,积极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重点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持续改善、全面改善,超额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考核目标任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战告捷。(记者 陈劲松 通讯员 刘会林)
来源:云上咸宁
编辑 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