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钱璇)“我以为你们只会晚上查酒驾,没想到白天也查。”4月24日,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辖区全面开展“醉驾、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两名不知悔改的司机因二次酒驾被咸安警方行政拘留。
24日下午2时许,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永安中队民警在嫦娥大道金桂西桥附近执勤时,发现黄某涉嫌饮酒驾驶,经酒精检测,结果为77.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查询发现,王某曾于去年11月11日因酒驾被咸安交警大队暂扣驾驶证,王某此番属于二次酒驾,民警依法对黄某予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吊销其驾驶证;对其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当天下午3时许,吴某驾车由107国道汀泗往巨宁大道方向行驶,途经巨宁大道时看见前方有民警在检查,遂想靠边停车伺机溜走,没想到被附近民警逮个正着。民警对吴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67mg/100ml。
民警经查询发现,吴某于今年1月16日因醉驾被吊销了驾驶证,吴某属二次饮酒并无证驾驶机动车。 吴某声称自己有高血压,前不久才出院,这次应酬实在推不开,加上他以为交警白天不会查酒驾,所以心怀侥幸喝了点酒。
“你有高血压还酒驾,而且还是第二次了,说明你根本不重视安全。”面对民警的教育,吴某坚定地说,“经历这次后,我一定认真反省,痛改前非。”
编辑 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