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迅员 陈诗傲)5月14日,申请执行人周某来到咸安区法院,将一面写着“执行利剑 解百姓燃眉之急”的锦旗送到院执行裁决庭,对执行干警司法为民,尽心尽责办案表示感谢。
周某是某木业制品公司的员工,2017年5月,周某因病住院治疗六个月,在此期间该公司未发工资且没有为其缴纳9、10月份的社保。出院后,周某要求上班遭到木业制品公司拒绝。
周某申请劳动仲裁后,咸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木业制品公司支付周某住院期间的工资及经济补偿共计2.6万余元。但木业制品公司一直未履行劳动仲裁,周某遂向咸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送达了法律文书,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然而木业制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留,公司也处于半歇业状态,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一时陷入僵局。此时,申请人周某身患疾病,家庭条件困难,还是精准扶贫对象,了解这一情况后,承办人刘昌武急当事人之所急,转变执行思路,积极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亲属以及木业制品公司现在的负责人联系,在该公司恢复营业后,一方面从情、理、法的角度给木业制品公司的负责人做工作,一方面冻结该公司账户,告知其若再不履行将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
在刘昌武的努力下,最终替周某将全部标的款追讨回,成功执结该案。周某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十分认可与感激,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编辑 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