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记者 胡晓轩)5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方松一行到咸安调研《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交办意见研究处理和《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调研中,镇方松一行先后前往汀泗桥镇洪口赵家民居、桂花镇新屋垅民居、双溪桥镇大屋金老屋、横沟桥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咸安区文体中心等地现场查看,详细了解古建筑保护、修缮、历史文化遗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体系建立和镇村两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建设等情况,并与同行工作人员探讨保护方案。
座谈会上,市人大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咸安区《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传贯彻情况的工作汇报。
自条例颁布以来,咸安区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古民居保护、管理、调查、认定、研究和宣传等各项工作,全区古民居得到较好保护和传承。同时,咸安区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战略高度,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着力夯基础、建机制、创特色,不断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让群众有更多文化获得感。目前,全区有新建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6个、改扩建7个;特色文化村建设9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建设14个;文化中心示范户建设12个;打造特色社区6个;新建图书馆分馆14个;新建群艺馆分馆13个。
听取相关汇报后,镇方松对咸安区《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执法交办意见处理和《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他强调,咸安历史文化厚重,古民居资源丰富,在咸宁市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保护工作刻不容缓、不容有失。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在保护与发掘古民居方面发挥更多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对《咸宁古民居保护条例》的宣传推介,扩大影响力,从而更好地引导社会各界保护好、利用好珍贵的古民居资源。要进一步加强古民居维护与修缮,将开发与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合理布局,细化措施,强化部门联动,共同努力,确保古民居保护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力度,强化文化队伍建设,稳步提高基层公共文化队伍素质,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剑,副区长徐珍参加调研。
编辑 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