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余鹏飞 吴少华)“《监察法》规定,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也是监察对象,不是党员的村组干部也被纳入监察范围,……”连日来,咸安区普纪普法“流动微课堂”相继奔赴桂花镇明星村等多地,为各村组党员干部现场宣讲党纪法规。
5月以来,咸安区纪委监委以“十进十建”和“宣教月”活动为抓手,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联合区司法局积极开展普纪普法“流动微课堂”活动。此次活动采取专家讲课、现场咨询、发放传单、悬挂横幅等形式,为基层党员干部集中开展《条例》和《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学习宣传,提升基层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以用权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宣讲用的语言通俗易懂,宣讲用的案例都是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让我们很受教育和启发。”明星村支部书记熊飞技深有感触地说,今后一定带头加强法纪知识学习,增强法纪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接受群众监督,多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采取“流动微课堂”的形式宣讲党纪法规,送“学”上门,切实增强了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延伸了党纪法规宣传触角,打通了纪法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
自“宣教月”活动启动以来,咸安区已开设普纪普法“流动微课堂”13次,为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发放纪法知识宣传单1000余份。下一步,咸安区结合“十进十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大篷车”“微课堂”基层行活动,着力打造新的廉政文化阵地,力促党纪法规学习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编辑 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