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余勐)自家山林被征收后山上的树木能否继续买卖并擅自砍伐?近日,贺胜桥镇滨湖村斧头湖旁传来了阵阵油锯声,绿意盎然的杨树林遭到了破坏,森林公安民警接到警情后立即开展调查。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购买了田某、彭某自家山上被梓山湖公司征收的林木,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民工对其进行砍伐并销售牟利,经鉴定,所砍伐的杨树蓄积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森林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田某、彭某出售林木所得被依法追缴。
明知砍树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王某为何要进行大面积的采伐?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自家山林在被征收后,一些村民侥幸地认为被征收后的林木可以自行处理,正是由于存在这种心理,拿到了补偿款的村民又想得到卖树款,砍树人将树砍伐卖到木材市场也能从中赚取差价,看似买卖双方都能从中牟利,却浑然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界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无论是被征收的山林还是自家的山林,都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除外,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地时,要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即使是被征收的山林,也不得擅自进行砍伐。
编辑 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