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吴宇)7月19日,区应急管理局在6楼会议室召开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学习宣贯动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清国主持会议,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办、场)、区经济开发区、区商贸物流区分管负责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重点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区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涛和参会人员分享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三点特点:理顺了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完善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规定、创新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措施,并从“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角度对抓好《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提了三点建议:一是依法履职摆首位。生产安全无小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相关人员要知责、负责,切实把安全责任扛起来、担起来,并结合行业(领域)、岗位实际,将《条例》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举措和行动。二是立足日常早准备。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立足平时,加强员工应急教育和培训,做足准备工作,确保有应急救援预案、有应急救援队伍、有应急值班值守制度、有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三是规范救援常演练。要把《条例》中什么时候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什么样的应急救援措施、怎样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等要求弄清楚;把如何抢救遇险人员、救治伤员、如何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等应急措施搞明白;按要求规范组织应急人员多练、常练,提高规范救援水平。
会议学习了《咸安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方案》,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学习宣贯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结合2起案例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