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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融媒体中心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20-04-21 11:07

第一条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咸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咸文〔2019〕8号)和《中共咸安区委、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咸安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咸安发〔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融媒体中心是区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归口区委宣传部领导。

第三条 区融媒体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宣传舆论引导、媒体融合发展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舆论引导、媒体融合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全媒体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和开展全区融媒体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二)负责融媒体中心的事业发展;制定和实施融媒体中心发展规划;组织和实施融媒体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加快融媒体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三)依托中央、省级技术平台,以建好建强《云上咸安》新型主流媒体和全媒体为中心,突出移动优先,打造以《云上咸安》手机客户端为核心的全媒体传播平台,通过“内容生产、服务方式、传播方式”三项改革和“基础平台、人才队伍”两个建设,建立“《云上咸安》、咸宁电视台《咸安新闻》、《咸宁日报·咸安周刊》、咸安政府网、咸安发布、咸安双微矩阵”六平台的宣传阵地,实现“一体策划、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按照“媒体+”的理念,将媒体与政务、服务等业务相结合,建立起集信息公开、诉求受理、网上办事、生活服务于一体的全方位服务新功能的融合媒体移动新平台。

(四)负责咸安政府网站的内容建设,承担区委区政府重大新闻、信息发布,根据网站类型和特点精办专栏。根据各自媒体平台特点,做好融媒体产品创意策划、编辑制作和推送发布工作。

(五)负责双微矩阵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构建全区微信微博集群。配合区委网信办加强引导,提升宣传影响。根据各自媒体平台特点,做好融媒体产品的创意策划、编辑制作和推送发布工作。

(六)负责《咸宁日报·咸安周刊》编辑组稿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重大新闻、信息发布;根据报纸类型和特点精办专栏。根据各自媒体平台特点,做好全媒体文字、图像、音频、视频、V视、H5、VR以及其它融媒体产品的创意策划、编辑制作和推送发布工作。

(七)协调和落实全区融媒体的新技术应用和推广,做好各类节目的编辑、制作、覆盖传输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八)制定和实施融媒体中心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融媒体中心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九)积极开展融媒体中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融媒体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负责起草机关的重要文件、简报、各类材料和对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单位财务计划、执行财务年度预决算;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二)策划调度部

负责制定全区年度全媒体宣传工作计划;负责全媒体宣传活动的选题策划、记者编辑协调、媒体资源共享和重大新闻、专题片文稿撰写把关工作;抓好采编播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新闻从业人员政治责任感、职业道德修养和综合能力素质;在全媒体宣传管理中发挥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作用。

(三)新闻采访部

负责新闻采访,及时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新闻素材;执行策划调度部制定的报道计划和阶段性重点宣传策划;对新闻信息来源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和跟进。

(四)编辑制作部

负责《云上咸安》、《咸宁日报·咸安周刊》、咸安政府网、咸安发布、咸安双微矩阵的文稿、图集、音频、视频、V视、H5、VR等多种内容的编辑制作和推送发布工作;负责汇聚《咸宁日报·咸安周刊》、咸宁电视台《咸安新闻》、咸安政府网以及全区各级党政部门、乡(镇、办、场)、企事业等单位的微博、微信、客户端产品,与省、市融为一体,形成有咸安特色的“新闻+政务+服务”的移动新媒体综合平台。

(五)技术保障部

负责维护全媒体的设施设备,积极做好新技术新知识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媒体的安全播出和安全监管;负责媒资系统建设运营维护管理;负责播出机房服务器维护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六)融媒发展部

负责全媒体公益广告文艺、大型活动业务的策划、制作、播出、运营等工作;负责承担各类重大新闻事件、文艺晚会和各类赛事、公益广告的摄录(直录播)工作;完成专题节目、微电影、短视频等拍摄制作任务,做好网络问政工作。

第五条 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1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正职6名。

第六条 区融媒体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咸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咸文〔2019〕8号)和《中共咸安区委、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咸安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咸安发〔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融媒体中心是区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归口区委宣传部领导。

第三条 区融媒体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宣传舆论引导、媒体融合发展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舆论引导、媒体融合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全媒体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和开展全区融媒体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二)负责融媒体中心的事业发展;制定和实施融媒体中心发展规划;组织和实施融媒体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加快融媒体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三)依托中央、省级技术平台,以建好建强《云上咸安》新型主流媒体和全媒体为中心,突出移动优先,打造以《云上咸安》手机客户端为核心的全媒体传播平台,通过“内容生产、服务方式、传播方式”三项改革和“基础平台、人才队伍”两个建设,建立“《云上咸安》、咸宁电视台《咸安新闻》、《咸宁日报·咸安周刊》、咸安政府网、咸安发布、咸安双微矩阵”六平台的宣传阵地,实现“一体策划、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按照“媒体+”的理念,将媒体与政务、服务等业务相结合,建立起集信息公开、诉求受理、网上办事、生活服务于一体的全方位服务新功能的融合媒体移动新平台。

(四)负责咸安政府网站的内容建设,承担区委区政府重大新闻、信息发布,根据网站类型和特点精办专栏。根据各自媒体平台特点,做好融媒体产品创意策划、编辑制作和推送发布工作。

(五)负责双微矩阵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构建全区微信微博集群。配合区委网信办加强引导,提升宣传影响。根据各自媒体平台特点,做好融媒体产品的创意策划、编辑制作和推送发布工作。

(六)负责《咸宁日报·咸安周刊》编辑组稿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重大新闻、信息发布;根据报纸类型和特点精办专栏。根据各自媒体平台特点,做好全媒体文字、图像、音频、视频、V视、H5、VR以及其它融媒体产品的创意策划、编辑制作和推送发布工作。

(七)协调和落实全区融媒体的新技术应用和推广,做好各类节目的编辑、制作、覆盖传输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八)制定和实施融媒体中心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融媒体中心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九)积极开展融媒体中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融媒体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负责起草机关的重要文件、简报、各类材料和对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单位财务计划、执行财务年度预决算;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二)策划调度部

负责制定全区年度全媒体宣传工作计划;负责全媒体宣传活动的选题策划、记者编辑协调、媒体资源共享和重大新闻、专题片文稿撰写把关工作;抓好采编播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新闻从业人员政治责任感、职业道德修养和综合能力素质;在全媒体宣传管理中发挥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作用。

(三)新闻采访部

负责新闻采访,及时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新闻素材;执行策划调度部制定的报道计划和阶段性重点宣传策划;对新闻信息来源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和跟进。

(四)编辑制作部

负责《云上咸安》、《咸宁日报·咸安周刊》、咸安政府网、咸安发布、咸安双微矩阵的文稿、图集、音频、视频、V视、H5、VR等多种内容的编辑制作和推送发布工作;负责汇聚《咸宁日报·咸安周刊》、咸宁电视台《咸安新闻》、咸安政府网以及全区各级党政部门、乡(镇、办、场)、企事业等单位的微博、微信、客户端产品,与省、市融为一体,形成有咸安特色的“新闻+政务+服务”的移动新媒体综合平台。

(五)技术保障部

负责维护全媒体的设施设备,积极做好新技术新知识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媒体的安全播出和安全监管;负责媒资系统建设运营维护管理;负责播出机房服务器维护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六)融媒发展部

负责全媒体公益广告文艺、大型活动业务的策划、制作、播出、运营等工作;负责承担各类重大新闻事件、文艺晚会和各类赛事、公益广告的摄录(直录播)工作;完成专题节目、微电影、短视频等拍摄制作任务,做好网络问政工作。

第五条 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1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正职6名。

第六条 区融媒体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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