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设置

2020-05-08 11:38

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股室10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测绘与地理信息股)、自然资源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

(一) 办公室(财务审计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组织、文电起草或处理、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档案管理、政务信息、国有资产管理、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招标采购等工作。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整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专项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规定,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转移支付和绩效管理工作。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二) 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

负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负责组织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及相关修改和答复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梳理汇编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处罚的听证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规划条件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负责与司法机关、城管执法的归口联络、协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自然资源信访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自然资源重大信访事项。承办自然资源违法举报事项,查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组织、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专项执法,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专业执法与综合行政执法的衔接。承担上级自然资源督察部门对咸安监督检查的联络、协调、督办工作。

(三) 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测绘与地理信息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确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范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监督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测绘成果的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保密安全;负责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的开发使用管理。

(四) 自然资源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政策。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实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实施全民所用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报告制度,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考核标准。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承担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相关工作。

(五) 国土空间规划股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成果登记备案工作。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乡镇等重要控制线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指导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等村镇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六)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履行村镇规划管理职能,拟订并监督实施村镇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承担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

(七) 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

贯彻执行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落实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政策。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

(八) 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

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体系。负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质问题。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政策,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担采矿权价款评估、审批登记和出让工作,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申报、监管、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

(九) 行政审批股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咨询、协调办理、公开公示、复查复核等工作。组织拟订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标准化审批制度;负责乡镇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复核工作;承担乡镇建设项目“一书三证”等行政许可证照发放和审批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组织协调办理与区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履行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职能;负责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信息化建设。

(十) 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

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档案收集进档等工作。按照现有干部管理体制和权限管理干部。统筹指导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股室10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测绘与地理信息股)、自然资源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

(一) 办公室(财务审计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组织、文电起草或处理、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档案管理、政务信息、国有资产管理、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招标采购等工作。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整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专项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规定,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转移支付和绩效管理工作。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二) 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

负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负责组织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及相关修改和答复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梳理汇编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处罚的听证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规划条件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负责与司法机关、城管执法的归口联络、协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自然资源信访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自然资源重大信访事项。承办自然资源违法举报事项,查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组织、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专项执法,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专业执法与综合行政执法的衔接。承担上级自然资源督察部门对咸安监督检查的联络、协调、督办工作。

(三) 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测绘与地理信息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确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范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监督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测绘成果的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保密安全;负责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的开发使用管理。

(四) 自然资源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政策。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实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实施全民所用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报告制度,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考核标准。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承担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相关工作。

(五) 国土空间规划股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成果登记备案工作。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乡镇等重要控制线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指导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等村镇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六)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履行村镇规划管理职能,拟订并监督实施村镇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承担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

(七) 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

贯彻执行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落实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政策。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

(八) 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

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体系。负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质问题。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政策,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担采矿权价款评估、审批登记和出让工作,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申报、监管、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

(九) 行政审批股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咨询、协调办理、公开公示、复查复核等工作。组织拟订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标准化审批制度;负责乡镇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复核工作;承担乡镇建设项目“一书三证”等行政许可证照发放和审批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组织协调办理与区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履行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职能;负责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信息化建设。

(十) 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

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档案收集进档等工作。按照现有干部管理体制和权限管理干部。统筹指导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