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公共服务股(艺术股)、文物和非遗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监管股(行政审批股)、体育股等7个股室。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322393
承担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办检查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息综合、政务公开、文明创建、信访、综治、调研、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计生、后勤服务、驻村联系等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起草全局性文稿和综合性工作报告。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人事股(财务股)。联系电话0715--376208
拟订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培训、调配、考核、晋升、工资、奖惩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和工人技术岗位考核。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承担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统筹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三)公共服务股(艺术股)。联系电话0715--8320226
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承担戏曲、戏剧、音乐、舞蹈、杂技、美术等文艺生产和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国家、省、市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协调、指导、管理全区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图书馆、群艺(文化)馆、美术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开发利用、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文化的传承普及和对外交流合作活动。
(四)文物和非遗股
拟订全区博物馆、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安全巡查和管理、资源调研和涉及的保护和修缮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文物和非遗项目申报工作。推动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考古发掘与博物馆可移动文物的收集整理、建档建卡、陈列展览、备案、信息化工作。指导、监督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和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与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五)产业发展股。联系电话0715--8323318
组织拟订文化设施建设标准,编制文化和旅游设施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指导全区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体育新型业态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督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组织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体育装备技术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促进公共服务品牌创建。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和产品宣传推广、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节庆展会活动。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活动。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
(六)市场监管股(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715--8322848
对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区文化、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旅游景区(点)、旅行社的质量等级的评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旅游饭店的有关星评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设施与场馆、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保卫的检查、指导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受理、协调、督办市场举报。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的所有服务事项,承担政务服务大厅(文化旅游窗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申报工作;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许可;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备案;负责举办涉外(在非演出场所)、涉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备案;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报工作;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申请从事经营活动等事项的申报工作;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申报工作;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事项等申报工作;全区经营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分公司及门市部的备案管理。
负责起草文化旅游和体育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行业政策法规宣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综合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七)体育股。联系电话0715--8323318
负责全区群众体育工作;拟订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检测工作,负责全区体育团体资格审查监督及业务指导;负责全区竞技体育工作和体育科研工作;拟订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青少年体育布局,组织、指导、协调全区业余训练、科学选材和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工作;负责运动员、裁判员的技术等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