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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税务局机构设置

2020-05-11 08:07

咸安区税务局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人事教育股,另设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纪检组。设置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设置派出机构7个,级别为副科级,分别是: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分局、永安税务分局、浮山税务分局、贺胜桥税务分局、汀泗桥税务分局、马桥税务分局。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322650

负责拟订本系统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涉税舆情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本系统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负责数字人事日常管理;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2)法制股。

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监督和上级监督,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3)税政一股。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指导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4)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等跨境税收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税种和国际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优惠政策;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指导相关税种和国际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和国际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负责外事管理。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6)收入核算股。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负责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参与建立并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开展国家和地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国外、国内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负责统筹本系统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7)纳税服务股。组织开展本系统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8)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

(9)风险管理股。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上级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10)财务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预决算管理、经费收支、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

(11)人事教育股。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事项;负责组织实施干部培训,拟订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任务;负责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党及纪检监察的工作机构整合后暂予保留,待下一步有关事项确定后另行明确。

2.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负责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3.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具体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收、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

(2)第二税务分局。负责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3)永安税务分局。负责咸安区永安街道办事处、官埠桥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4)浮山税务分局。负责咸安区浮山街道办事处、温泉街道办事处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5)贺胜桥税务分局。负责咸安区贺胜桥镇、双溪桥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6)汀泗桥税务分局。负责咸安区汀泗桥镇、向阳湖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咸安区税务局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人事教育股,另设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纪检组。设置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设置派出机构7个,级别为副科级,分别是: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分局、永安税务分局、浮山税务分局、贺胜桥税务分局、汀泗桥税务分局、马桥税务分局。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322650

负责拟订本系统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涉税舆情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本系统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负责数字人事日常管理;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2)法制股。

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监督和上级监督,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3)税政一股。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指导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4)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等跨境税收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税种和国际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优惠政策;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指导相关税种和国际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和国际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负责外事管理。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6)收入核算股。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负责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参与建立并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开展国家和地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国外、国内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负责统筹本系统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7)纳税服务股。组织开展本系统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8)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

(9)风险管理股。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上级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10)财务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预决算管理、经费收支、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

(11)人事教育股。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事项;负责组织实施干部培训,拟订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任务;负责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党及纪检监察的工作机构整合后暂予保留,待下一步有关事项确定后另行明确。

2.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负责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3.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具体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收、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

(2)第二税务分局。负责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3)永安税务分局。负责咸安区永安街道办事处、官埠桥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4)浮山税务分局。负责咸安区浮山街道办事处、温泉街道办事处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5)贺胜桥税务分局。负责咸安区贺胜桥镇、双溪桥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6)汀泗桥税务分局。负责咸安区汀泗桥镇、向阳湖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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