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妇女联合会为正乡科级单位,内设4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和家庭儿童部,妇儿工委办(权益部),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联络部。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322569
负责机关文秘综合和档案、资料、保密、统计、文印等工作;起草一般性的通知、报告、请示等文件及领导讲话;了解全区妇女工作的发展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妇女工作的调查研究;完成上级布置的调研任务,负责妇运史的编纂工作;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八条任务,搞好机关党务和纪检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劳资和财务工作。
(二)宣传和家庭儿童部。
调查研究城乡妇女思想状况,负责对全区妇女进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四有”、“四自”以及计划生育、民主法制等宣传教育;宣传全区各条战线妇女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推动全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的开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推动全区妇女扫盲工作;负责全区“三八”红旗手的评选、表彰工作和区妇联机关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强和指导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区直机关、科教文卫、非公有制企业、社区等基层妇女组织、行业妇女联谊组织的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干部培养、推荐、选拔工作及发展女党员工作。组织发动城乡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指导城乡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城乡妇女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其科技、文化素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贫困地区妇女的扶贫工作,承担区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协调小组和区“巾帼建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全区儿童工作,推动有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负责指导家庭教育、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培训家教骨干;加强对妇联系统自办托幼园所及阵地活动的管理与指导,实施“春蕾计划”,促进女童入学。
(三)妇儿工委办(权益部)。
负责了解妇女权益方面的呼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法规、条例的宣传和监督执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查禁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各种妇联信访、维权工作,促进城乡男女平等、广泛就业及其家务劳动社会化。
(四)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联络部。
负责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妇联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各类服务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女性团体和新兴妇女群体的联系、引导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