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原子 通讯员 陈洁琼 梁智秀)日前,从咸安区司法局传来喜讯,该区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几年来,咸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援助渠道、拓展维权网络、优化便民措施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目前,该区已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轴心,以19个乡镇及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撑,以52个村(社区)律师工作室为基础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积极畅通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实行各站点联动、线上线下对接的申请模式,开通了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推行“三优先”原则,对其中涉及赡养、抚养以及家庭暴力的法律援助申请,不要求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优化便民服务措施,依托“3·8”、“6·1”“12·4”等主题活动日,指派专职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各乡镇、村组,以举办普法培训班、现场释法解惑、摄制播放维权电视栏目、印发便民联系卡、编发专题法治小报等形式,广泛开展维权宣传活动,零距离提供维权服务,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据统计,近3年,该中心共发放专题法治小报5万份,印发便民联系卡5万张,办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案件58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