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咸安在全区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从4月到10月,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开展,面向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分自查自纠、重点整治和整改问责三阶段,治理党员干部“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行政审批事项明取消暗转移,资料要求复杂多余、审批超时限等问题。
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区委组织部将联合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查督结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相关责任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塞责等问题,通过强化执纪问责,推进真查真整治,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责任担当。(张敏 胡剑芳 徐甜甜)
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