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咸安区先进人物事迹展播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下,全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氛围日益浓厚,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人物。
为了展现2021年我区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典型人物选树活动。按照相关程序,经过层层筛选,最终评选出咸安好人、桂乡楷模、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50名。
岁月如歌,奏响好人乐章;初心如炬,辉映道德力量。从即日起,《云上咸安》将开设《树立典型 追随榜样——咸安区2021年度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展播》栏目,集中展示我区先进人物的道德风采,敬请关注!
樊 启 寅
樊启寅,男,1954年生,咸安区教育局退休干部,同时也是咸宁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退休不褪色,花甲之年学调解。
2015年,退休不久的樊启寅,听说刚成立的咸宁市医调委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毅然报了名。樊启寅坦言:“一开始,很忐忑。我在医学方面完全是‘门外汉’。医疗纠纷专业性强,如果说外行话,就达不到好的调解效果。”他决心当一名“小学生”,从头开始学。在每个具体案例中,他虚心请教周围的医学专家,逐渐建立起判断能力。同时,樊启寅自费购买数十本医学和法律书籍,苦练内功。在樊启寅的调解室,摆放着他常看的书籍,任意翻开其中一本,都能看到画得密密麻麻的重点和一行行心得。
于嘈杂喧闹中和语止怒,在真诚沟通中促成和解。
六年来,樊启寅主持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的医患纠纷有336件,无一例反弹,无一人上访。樊启寅的事迹被省市媒体专题报道,他主持调解的一起医患纠纷撰写的调解案例入选《中国法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类)案例库。2020年12月樊启寅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编辑:董盈 责编:余娅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