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改委网站近日发布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降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
服务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7月10日起,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标准由之前的不超过27元/剂次,全省统一调整为20元/剂次。疫苗接种单位应严格执行调整后的统一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按规定使用票据,实行收费公示。
非免疫规划疫苗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市场竞争产生。疫苗接种单位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时,可以向受种人或其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预防接种服务包括预防接种前健康状况询问、知情告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酒精等消毒剂、无菌棉球或棉签等)、接种信息服务等。
目前,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
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该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的疫苗,也称免费疫苗,官方名字叫“免疫规划疫苗”。
二类疫苗为公民自费并且知情、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官方名字叫“非免疫规划疫苗”,比如:流感疫苗、水痘疫苗、手足口疫苗、肺炎球菌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
(来源:湖北发布、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