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该局印发了《湖北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适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准确适用不予行政处罚指引,在监管执法时应当坚持比例原则,采取的行政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做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尽量采用对行为主体权益减损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要大力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包容审慎监管的执法理念,对行为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决定不予处罚的,综合运用责令改正、教育指导、执法建议、当事人承诺等方式方法,引导、教育当事人尊法守法,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管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来源:长江云 编辑:余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