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
根据1月7号生态环境部通报的数据
2018年,咸宁空气质量
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位居第19位
成为全省唯一入选
“20个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城市”的地级市。
2018年1-12月169个重点城市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2018年,咸宁市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57天(剔除沙尘天8天),其中优83天,良212天,轻度污染55天,中度污染7天,优良率为82.6%,较2017年(79.5%)上升了3.1%,未发生重污染天气。这么好的空气质量,和咱们咸宁优良的自然环境是分不开的。
走在城市街头,抬眼就可以看到咸宁蓝
桂花、竹海、山林、茶园,满眼的绿意,扑鼻的清新
河水潺潺、湖泊静美,湿地群鸟飞舞,形成一幅大自然的绝美画作,让人怦然心动
这样的咸宁,让人想永远留在这里
醉在这“天然氧吧”之中
为了守护好这一片“咸宁蓝”,咸宁可是下了大力气
☑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构建环境监管基层网络,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打出大气综合治理“组合拳”。
☑ 坚定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立足打造中国中部 “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不断完善防控管理、考核补偿、督办问责、预报预警、区域协作等五大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相继对非煤矿山、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工业污染等进行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
环保部门表示
铁腕治污、科学治霾,将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2019年咸宁力争实现在全省13个国考地级市率先进入“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的目标。
来源:咸宁日报(记者 陈志茹 通讯员 明聪)
编辑 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