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向阳湖镇人社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到村、社区发放宣传手册和《致全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公开信》,积极宣传医保新政策。
今年,新农合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行整合(简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村民与居民同缴费(2018年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同待遇。2017年9月1日起,我区已实行可跨省就医直接结算住院费,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时,只需向外省市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支付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后,即可办理出院。我镇城乡居民涉及到如下八类人群: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无需参保缴费,实行政府全额资助缴费,相比去年增加了四类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大幅度提升,Ι类慢性病最高限额9000元等等。
中心工作人员就群众的提问,进行耐心地解答,对新的医保政策进行积极地全面的宣传。
(通讯员:陈尧,周舟)